关于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后我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的通知
2023-10-24 22:55

一、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23年11月7日,《公约》将在中国与爱尔兰间生效实施。《公约》将继续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2023年11月7日起,爱尔兰签发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爱尔兰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无需办理中国驻爱尔兰使馆的领事认证。

中国送往爱尔兰使用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将不再办理中方和爱尔兰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改为办理附加证明书。中国外交部是签发附加证明书的主管机关,为本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受外交部委托,中国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加证明书支持在线核验,具体可登录https://consular.mfa.gov.cn/VERIFY/。办理附加证明书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网址:http://cs.mfa.gov.cn/)或各地方外办相关网站查询。

三、自2023年11月7日起,我馆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对于爱尔兰出具的拟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书,请向爱尔兰主管机关申办附加证明书(具体参考信息见附件2)。

四、根据《公约》规定,一国出具的附加证明书用以证明公文书上签名的真实性、文书签署人签署时的身份,以及在需要时确认文书上的印鉴属实。办妥爱尔兰附加证明书不代表该公文书必然被中国用文单位接受。建议您事先向中国用文单位了解其对外国公文书的格式、内容、时限、翻译等具体要求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一: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名单(共31家)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长春市、哈尔滨市、宁波市、济南市、青岛市、深圳市
附件二:爱尔兰附加证明书办理信息详细信息请访问爱尔兰外交部官网
一、爱尔兰附加证明书办理网站地址
https://www.dfa.ie/travel/our-services/authenticating-documents/
二、爱尔兰附加证明书支持在线核验,具体可登录以下网站核验:
https://www.authentications.dfat.ie/eseries/uiid350130876/aps301.xsp?t=1698134703465
办理地址:42-47 Lower Mount Street, Dublin 2
1A South Mall, Cork, T12 TA46
咨询电话:+353 (1) 408 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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