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0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2005-09-02 00:00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生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在财政部的支持下,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两年来共有299名在外优秀留学人员获奖。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在2005年将继续实施,为做好在爱尔兰中国留学生的申请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奖励规模为200人。采取我驻使馆教育处(组)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爱尔兰使馆教育组将择优推荐2-5名。

  二、200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年龄在40岁以下(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5000美元/人。

  三、申请时间:2005年9月1日-10月31日,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以投递邮戳日期为准。

  四、驻爱尔兰使馆教育组为申请受理机构,有关《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和《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05年版)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址(www.csc.edu.cn)中的“200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专栏”下载。请根据“申请指南”据实填写申请表,并一式三份以邮寄方式投递到教育组。

  邮寄地址: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Embassy, 40 Ailesbury Road, Ballsbridge, Dublin4

  五、教育组将聘请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符合申请资格的申请人进行初审,综合申请人的思想素质、所学专业及学业表现进行筛选。拟向国内推荐人选名单将在爱尔兰使馆网站和全爱中国留学生学者联谊会网站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进一步听取广大留学生的意见。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将在12月20日前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驻爱尔兰使馆教育组唐继卫

  联系电话:01-2691501

  传 真:01-2839938

  电子信箱:eireducation@yahoo.com

  使馆网站:www.chinaembassy.ie

    欢迎广大留学生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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