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科技管理体系采用的是集中决策与分工实施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议会和政府内阁负责国家科技和创新战略决策,继续与高等教育、研究、创新及科学部负责国家宏观科技与创新管理,其他政府部门分工负责其领域内的科技与创新管理。
一、决策机构
爱尔兰议会设立继续与高等教育、研究、创新及科学委员会(Committee on Further and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Innovation and Science),负责监督继续与高等教育、研究、创新及科学部和教育部等两个政府部门的工作,在讨论、审查关于教育系统以及研究、创新和科学方面的重要问题上发挥关键作用。该委员会由众参两院的14名议员组成,包括众议员9名,参议员5名。其中9名众议员组成的特别委员会负责与上述两个政府部门相关的立法工作,审议两个部门的预算概算等。
二、决策咨询机构
爱尔兰政府自2004年起设立政府首席科学顾问(Chief Scientific Adviser to the Government)一职,其职责包括:按照政府和科技主管部门的要求,就科学相关问题提供高层次的专业建议;在科学领域担任政府代表的角色;根据要求出席政府内阁委员会会议和议会相关会议等。
2026年2月,爱尔兰政府设立国家科学咨询论坛并任命了首批12名成员。政府首席科学顾问负责召集并主持国家科学咨询论坛,论坛主要协助政府科学顾问提供咨询服务,为国家中长期战略提供科学建议,促进政府部门间以及与科学界的政策交流对话、提升政府各部门的决策能力等。
三、行政管理机构
继续与高等教育、研究、创新及科学部( Department of Further and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Innovation and Science)是负责爱尔兰国家宏观科技与创新行政管理的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为爱尔兰的继续与高等教育、科学研发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和制定政策,从而助推爱尔兰经济社会发展。该部门下属有爱尔兰科研署、爱尔兰高等教育局等机构,并通过这些机构资助公共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的研发活动。
企业、旅游与就业部(Department of Enterprise, Tourism and Employment)通过下属的爱尔兰贸易与科技局、爱尔兰投资发展局等资助和推动企业主导的创新活动,与继续与高等教育、研究、创新及科学部密切合作;该部门还负责制定知识产权政策、拟定知识产权法规并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该部门下属有爱尔兰贸易与科技局、爱尔兰投资发展局、爱尔兰知识产权局等。
另外,农业、食品与海洋部,气候、能源与环境部,卫生部,交通部等政府部门对其主管的领域和其下属的科研机构开展科研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四、主要资助机构
(一)爱尔兰科研署(Research Ireland, RI)
该机构2024年8月根据《2024科研创新法案》成立,隶属于继续与高等教育、研究、创新及科学部,由原爱尔兰科学基金会(SFI)与爱尔兰研究理事会(IRC)合并而成,是爱尔兰唯一国家级竞争性科研资助机构。机构平等资助理工、人文社科、艺术全学科,覆盖博士、博士后、资深首席研究员全科研生涯。对标国家科创战略Impact2030,主攻AI、生物经济、气候、医疗四大方向,联动高校、EI、IDA推进成果转化,统筹爱尔兰参与欧盟的欧洲地平线计划,同步打造国际顶尖科研竞争力。
(二)爱尔兰贸易与科技局(Enterprise Ireland, EI)
该局隶属于企业、旅游与就业部,负责推动爱尔兰企业拓展国际市场,通过实施企业伙伴计划对企业的设立、成长、创新并最终实现产品和服务出口的不同阶段提供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支持企业和高校以创造就业和增加出口为目标开发新技术新工艺。贸易与科技局还是爱尔兰研究机构和企业参与欧盟研究与创新框架计划(欧洲地平线等)的国家支持网络的牵头单位。该局在爱全国设有9个区域办事处,并设有42个国际办事处,服务60个国家和地区。在中国北京、上海和香港设有办事处。
(三)爱尔兰投资发展局(Investment Development Agency, IDA)
该局成立于1949年,目前隶属于企业、旅游与就业部,是爱尔兰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机构。IDA把支持研究、开发和创新活动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优惠政策,为在爱尔兰投资的跨国企业开展研发和创新提供财政激励和税收减免。该机构设有22个国际办事处,其中已在中国北京和上海设立了办事处。
(四)高等教育局(Higher Education Authority, HEA)
继续与高等教育、研究、创新及科学部下属机构之一,是爱尔兰高等院校的拨款和资金管理机构。该局负责规划与发展爱尔兰的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工作,向政府提供政策咨询建议,并负责协调高教系统的教育和科研目标。
(五)爱尔兰环保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
隶属气候、能源与环境部,是负责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其职责包括环保许可认证、环境保护执法、环境监测评估,以及资助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等方面的科学研究等。
(六)爱尔兰卫生研究署(Health Research Board, HRB)
爱尔兰卫生部主管的独立机构,主要负责卫生领域的研究和应用。该署与其他机构合作,确定国家卫生健康领域的研究目标,并资助人口健康科学和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