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海外公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公证服务,实现领事服务“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根据国内统一部署,自2023年6月1日起,中国驻爱尔兰使馆将与国内有关公证机构(名单见附件一)合作,推出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方式,用信息化手段便利海外中国公民办理公证事务。
在您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
一、办证要求
您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并在爱尔兰长期居住;
(二)在爱尔兰长期居住(持有效爱尔兰居留卡IRP/GNIB卡);
(三)公证书须在国内使用,公证事项确系我馆无法办理(如涉及产权转让、股权、继承等重大财产类事务声明、委托等),且自愿选择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四)遵守我馆防疫要求(结合爱尔兰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具体要求将通过邮件告知);
(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禁止性规定。
因国内可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机构数量有限,在用文单位接受的前提下,申请人仍可选择在爱尔兰当地公证再进行双认证的方式办理(具体可参考中国驻爱尔兰使馆网站:认证须知)。
二、办理流程
(一)当事人直接向国内有关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核决定受理后,当事人需将与国内沟通情况连同本人护照复印件发至使馆邮箱dublin@csm.mfa.gov.cn进行预约,使馆与公证机构、当事人共同商定办理时间。当事人须本人到使馆完成公证程序。
(二)当事人在约定时间带齐材料亲自来使馆,到达后请遵守相关规定及防疫要求,听从工作人员引导,签署《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权责告知书》(附件二)等。按要求与公证机构办理远程视频公证。
(三)视频公证开始后,当事人应根据公证员的要求,亲自操作系统,远程回答提问,在线完成办理。
(四)当事人按照公证收费标准的规定向国内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使馆不就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收取任何费用。
(五)办理完成后,如公证机构需要申请人提交办理公证书面材料等,我馆将协助以申请人名义代为向国内邮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须签署《邮寄承诺书》(附件三),提供已付邮资且地址正确的国际特快专递信封。
(六)公证机构收到邮寄材料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程序出具公证书。
三、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当事人之间对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四)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五)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六)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七)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八)当事人拒绝按规定交纳公证费的;
(九)其他不适合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情形。
四、注意事项
(一)您向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填写所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
(二)对您所填写的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信息,以及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将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形式依法进行核实。如果因您不如实填写申请公证事项的信息、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不合法,或因条件所限无法核实到有关信息的,公证机构将不予办理。
(三)在您操作完成申请流程后,请务必保持手机和邮箱畅通,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如果您选择采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方式申办公证,即视为您自愿申办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已阅读、理解、知晓、认可本须知中每一项内容,并愿意接受相应规则的约束,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免除使馆的一切责任。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
1、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公证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
2、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权责告知书权责告知书
3、邮寄承诺书